關于西安金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的通報
陜建資函〔2018〕88號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延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經查,西安金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三類人員業務辦理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及《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等規定,決定對西安金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和風建筑裝飾凈化工程有限公司、陜西帆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警告,不批準其資質申請,并將其不良行為在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予以公布。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受理上述3家企業申請該項行政許可。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等規定,決定對咸陽永鑫水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不批準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并將其不良行為在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予以公布。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受理該公司申請該項行政許可。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7號)等規定,決定對西安金瑞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不批準其公司姬云清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變更申請,并將其不良行為在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予以公布。對姬云清本人予以警告,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考核。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19日
弄虛作假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