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局于2021年6月29日起,在廣東自貿試驗區深圳前海片區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行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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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告知承諾制的資質范圍。首次申請、增項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
(1)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公路、通信、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2)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公路、水運、水利方面的專業承包資質)、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3)施工勞務資質。
(二)受理告知承諾制的企業范圍。
在廣東自貿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工商登記注冊的建筑業企業。
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陸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以告知承諾方式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我局通過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受理申請。
3.審批。我局依據申請人提交的告知承諾申請材料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等平臺有關信息,在2個工作日做出審批意見。
4.公示。審批意見通過廣東省建設信息網進行審查意見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5.公告。在廣東省建設信息網進行之一次公告,并通過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制作行政許可決定書和電子資質證書,申請人可在網上自行下載并打印電子資質證書。
6.核查。我局在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后,對申請人自行錄入的申報材料信息進行證書原件和現場實地核查,將核查確認后的信息作為審批依據錄入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并將核查結果予以二次公告。核查期不超過2個月。
申請人根據有關已通過申請材料真實性核查的二次公告,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相關辦事指南可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深圳分廳”或我局官網主頁-辦事服務查閱。
附件:
1.建筑業企業資質辦事指南(告知制)
2.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