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制造許可證申請程序,建議收藏!
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制造許可證申請程序許下: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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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國家按照分類監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一)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與生產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
(三)有健全的質量保證、安全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十一條 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壓力容器的設計活動。
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設計人員、設計審核人員;
(二)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場所和設備;
(三)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四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專用車輛的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第十八條國家按照分類監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3、《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附件第249項:“壓力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單位和人員資格認定,實施機關:國家質檢總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
4、各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辦理依據詳見相關許可規則。
二、申請條件
1、申請條件按照《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
2、申請條件內容如下: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以下與許可范圍相適應,并且滿足生產需要的資源條件:
①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等。
②工作場所,包括場地、廠房、辦公場所、倉庫等。
③設備設施,包括生產(充裝)設備、工藝裝備、檢測儀器、試驗裝置等。
④技術資料,包括涉及文件、工藝文件、施工方案、檢驗規程等。
⑤法規標準,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
具體資源條件和要求,分別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附件B至附件L。
三、申請材料
1、申請書(在系統中填寫并提交)
2、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無法在線核驗時,可在系統內提交)
3、申請書中的“申請許可項目表”(經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并且加蓋單位公章,掃描后在系統提交)
4、原許可證(僅申請增項、改變許可級別或者換證,且無法在線核驗時)
5、公司法人書面授權文件(分公司單獨申請的)紙質原件1份
四、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申請增項(增加制造地址除外)或者申請提高許可參數級別如下:
①發證機關收到申請資料后,對于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出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
②發證機關在收到申請資料后,對于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申請資料補正告知書》。
③發證機關收到申請資料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發出《特種設備行政許可不予決定書》:
A.申請項目不屬于特種設備許可范圍的;
B.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申請資料被發現的;
C.被依法吊(撤)銷許可證,并且自吊(撤)銷許可證之日起不滿3年的。
④鑒定評審機構接到發證機關委托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與申請單位商定鑒定評審日期。
⑤鑒定評審組在備忘錄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⑥發證機關在收到鑒定評審機構上報的鑒定評審報告和相關資料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對鑒定評審報告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符合發證條件的,向申請單位頒發相應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向申請單位發出《特種設備不予許可決定書》。
2、許可證變更
①持證單位改變單位名稱或者地址更名,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變更許可證申請。
②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
3、許可證延續
①持證單位在其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相應活動的,應當在其許可有效期屆滿的6個月以前(并且不超過12個月),向發證機關提出許可證延續申請;未及時提出申請的,應當在換證申請時書面說明理由。
②持證單位在其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因改制或者批準的場地搬遷等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提前6個月向發證機關提出延期換證申請,并且填報許可證申請變更表。
五、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六、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申請人享有以下權利:
1、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
2、申請人對行政機關有關行政許可公示內容有要求解釋、說明的權利。
3、申請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4、申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有權查閱。
5、申請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6、申請人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7、申請人發現違法從事許可事項的活動,有權向行政機關舉報。
8、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申請人享有以下義務:
1、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申請人獲得許可后有義務接受行政機關的檢查,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3、申請人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
七、結果名稱及樣本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八、常見問題
1、企業到哪里申請辦理總局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企業登錄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上辦事大廳網頁,選擇相關許可項目的在線辦理。(http://sepsclient.cnse.gov.cn/)
2、企業如何查詢許可證辦理進度
企業登錄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上辦事大廳網頁,選擇相關許可項目的在線辦理查詢。(http://sepsclient.cnse.gov.cn/)
3、企業如何查詢總局許可的獲證企業信息
企業登錄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網站查詢。(http://www.selo.org.cn/)
九、錯誤實例
1、企業申請材料所填寫內容與實際鑒定評審內容不符。
2、型式試驗報告與申請許可項目不符。
3、申請書所填寫地址與實際生產不符。
4、申請許可設備類別或品種不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 第3號)范圍內。
5、申請書附件提交資料不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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