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健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7部門聯合印發《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分析了“十四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同時提出,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規劃》明確,“十四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防控難度加大;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職業健康監管、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還不完全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四是部分地方 *** 監管責任和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11項主要指標。為了體現高質量發展對職業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標;為了與健康中國行動的有關指標相銜接,把職業健康保護行動中一些指標也納入規劃指標之中。
《規劃》同時明確了“深化源頭預防,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嚴格監管執法,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效率;強化救治措施,提升職業病患者保障水平;推動健康企業建設,提升職業人群健康水平;加強人才培養,強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引領職業健康高質量發展;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效能;加強宣教培訓,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8個方面的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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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嚴格監管執法,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效率”方面,《規劃》提出,要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監管機制,推進分類分級監督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監管模式;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加強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監督管理;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認真履行防治責任;落實平安中國建設要求,加強工礦商貿、建筑施工、核與輻射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統籌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督促指導中央企業率先依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職業衛生執法隊伍和執法協助人員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訓力度,提升業務水平。
此外,《規劃》還在主要任務中設置了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全國職業健康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和職業健康科技創新4個專欄。其中明確,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的目標是,在礦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職業健康幫扶行動,推動中小微型企業規范職業健康管理,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