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一、申辦范圍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開辦下列行業均須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1、旅館業:包括接待旅客住宿的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客貨棧、浴池、停車場、度假村等。
2、典當業:包括從事典當經營活動的行業。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二、必備條件
1、旅館業:房屋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有關規定;要有必要的防范安全設施,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2、典當業:(1)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章程;(2)有符合規定的更低限額的注冊資本;(3)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辦理業務必須的設施;(4)有熟悉典當業務的經營管理人員及鑒定評估人員;(5)有兩個以上法人股東,且法人股相對控股;(6)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房屋建筑和經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消防管理規定;(7)符合國家對典當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所需資料
1、旅館業:①開辦單位或個人的申請報告。②經營場所的平面圖、房屋建筑和消防設施安全的有關證明。③從業人員登記表、治安(保衛)組織人員花名冊。④企業法人必須是本市的常住戶口,需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典當業:①申請報告;②《典當經營許可證》及復印件;③法人代表、個人股東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及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④法人代表、個人股東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出具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⑤典當經營場所及保管庫房平面圖、建筑結構圖;⑥錄像設備、防護設施、保險箱(柜、庫)及消防設施安裝、設置位置分布圖;⑦各項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⑧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治安保衛人員基本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