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公共服務事項
實施機構: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承諾辦結時限:10(工作日)
服務對象:具備土地使用權預查封登記申請條件的依法履行司法執行權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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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服務事項編碼:4403000000006955506221001000623001
物流快遞:支持物流快遞
咨詢電話:0755-96508888,監督電話:0755-12345
受理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提出申請:1)人民法院申請協助執行土地使用權預查封手續
申請材料
材料信息:1,協助執行通知書;2,執行公務證件(復印件1份,核原件)
填報須知: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
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網上申請。申請人訪問、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深圳分廳,選擇申請辦理事項,根據預審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提交相關電子材料、預約辦理時間和地點等,申請人在確認信息準確無誤后,提交申請。
2.網上預審。收到預審申請2個工作日(或規定時限)內完成網上預審,符合預審條件的,通過預審;不符合預審條件的,應當列明理由,不予通過預審;預審結果通過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告知申請人。
3.受理(即時)。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愿選擇窗口提交或郵寄送達申請材料的方式,向綜合窗口報件,綜合窗口受理人員根據預審結果及提交材料實施受理。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需補正材料的,應當書面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情況。對于提供網上全流程辦理的,網上預審通過后轉入網上受理,申請人可無需到綜合窗口提交材料,受理信息通過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告知申請人。
4.申請材料交接。綜合窗口將報件材料轉交市規劃國土委。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當天轉交,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二個工作日上午10:00前轉交,并辦理交接手續。
5.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按規定對材料內容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在6個工作日內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
6.材料歸檔與發文登記(3個工作日)。將辦理結果等送至檔案室歸檔,完成發文登記。
7.發文材料交接。市規劃國土委在法定或承諾辦理時限內將辦理結果文書轉交給本級大廳綜合窗口,并辦理交接手續。
8.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綜合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綜合窗口通過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發送領件通知。申請人通過窗口自取的,綜合窗口在核對相關信息后,發放結果文書或證件,并要求申請人通過電子簽名簽收;通過郵寄方式領取的,綜合窗口委托郵政單位寄件送達;通過自助服務終端取件的,綜合窗口告知申請人持身份證或取證密碼在規定時間內到自助服務終端自行領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區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即時)。綜合窗口受理人員依據材料清單、審查要點及樣表實施受理,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需補正材料的,應當書面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情況。
3.申請材料交接。綜合窗口將報件材料轉交市規劃國土委。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當天轉交,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二個工作日上午10:00前轉交,并辦理交接手續。
4.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按規定對材料內容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在6個工作日內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
5.材料歸檔與發文登記(3個工作日)。將辦理結果等送至檔案室歸檔,完成發文登記。
6.發文材料交接。市規劃國土委在法定或承諾辦理時限內將辦理結果文書轉交本級大廳綜合窗口,并辦理交接手續。
7.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綜合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綜合窗口通過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發送領件通知。申請人通過窗口自取的,綜合窗口在核對相關信息后,發放結果文書或證件,并要求申請人通過電子簽名簽收;通過郵寄方式領取的,綜合窗口委托郵政單位寄件送達;通過自助服務終端取件的,綜合窗口告知申請人持身份證或取證密碼在規定時間內到自助服務終端自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