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資質改革將許多資質等級進行重新劃分,分為了甲乙兩個等級,在進行資質升級時,企業也需要對業績方面引起重視,因為有些業績如果沒有注意一些細節,是會認定為無效業績的。很多企業在辦理建筑資質之后,往往會在經營過程中想要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承接更多的項目,就會考慮到資質升級。建筑資質升級的難度很大,對于企業的業績、人員、注冊資金等等方面都有著比較大的要求。尤其是業績方面備受關注,因為業績是很容易出錯的一個地方。那么在2021年建筑資質乙級升甲級時,什么樣的業績會認定為無效呢?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規定: 微信號:Meety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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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工程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能作為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業績考核。 二、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企業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業績考核。 注:《建筑法》第二條寫明,配套工程是指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三、超過時限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20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5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四、超越本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注:企業以境外承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資質承包工程范圍。 五、項目負責人不規范執業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注冊建造師、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范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六、保密工程不得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七、群體建筑(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筑面積業績考核。 八、輕鋼、網架結構跨度業績,不作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跨度業績考核。 九、企業因負有工程質量、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被降級、吊銷資質,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十、工程業績弄虛作假申報資質被通報批評或撤銷資質的,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在我們準備進行建筑資質升級時,一定要提前做好準備,該準備的材料一定要準備齊全,盡量規避上述的無效業績類型,更加不要漏資料或準備錯資料,導致不必要的麻煩,那么資質升級也就沒有那么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