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以三控、兩管、一協調為工作目標,工程施工強制性標準監理規定對施工質量和安全提出了要求。其中,有三項安全技術規范和一項安全檢查標準與施工安全要求有關,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那么為什么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必須有安全監督呢?
安全監督不是施工管理中一項孤立的工作,而是對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的補充。工程施工質量越好,安全效果越高。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的保證下,施工人員才能充分發揮技術水平,保證質量。它可以幫助提供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以監督和工質量,嚴格控制驗收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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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過緊是埋葬安全隱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設項目大的特點是工期長,業主總是希望投資能盡快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對工期提出了不合理的壓縮要求。目前,建筑市場是買方市場,承包商只能同意不合理的要求承包工程,長期加班,造成人員設備疲勞,施工安全條件不能保證,安全事故頻發。國家標準中的工期可以適當壓縮,但必須有利于安全。
承包商還必須有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的實施也必須有資金保障。但由于個別業主資金不足或盲目降價,承包商不可能在安全設施上投入太多資金。此外,一些承包商有僥幸心理,分包商團隊缺乏在職培訓,人員素質低。安全意識不強,安全隱患多。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給承包商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會給監理單位造成不良的社會聲譽等潛在損失。因此,對承包商進行必要的安全投資,真正做到安全第 一、預防第 一,是安全監督的重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