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辦事對象:法人
實施機構名稱: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責任處
(科)室:地質環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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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辦件類型:承諾件
申請期限:每年9月1日-9月30日。
受理期限:10個工作日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20工作日
通辦范圍:不支持通辦
專家評審: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40個工作日
通辦范圍:不支持通辦
行使層級:省級
行使類型:法定本級行使
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權限劃分: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行使內容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辦理流程:
1,預約:不支持預約
2,申請:【窗口提交】 接收申請的機構:省國土資源廳一樓政務大廳 接收地址:南昌市西湖區團結路66號政務大廳2號窗口 【工作時間】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3,受理:申請人到省國土資源廳政務大廳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電子報盤通過自檢合格,能導入系統,與紙質文檔統一,予以受理,申請人可獲得政務大廳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申請不被受理的,辦事對象可獲得政務大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中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請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將出具補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4,實人認證:根據專家審查需要,對疑似造假材料,要求提供證書原件驗視。
5,審核:受理后在承諾的時限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
6,審批:根據審核的結果,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7,辦理進程查詢:申請人可電話咨詢0791-86717136辦理進程。
8,辦理結果:《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延續的資質單位的從業活動進行審核。符合原資質條件的,換發新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從換發之日起計算。經審核,發現達不到原資質條件的,不予辦理延續手續。
9,送達方式:1.現場領取。領取地址:南昌市西湖區團結路66號政務大廳2號窗口; 【工作時間】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結果公示。 在江西省國土資源廳網站(http://www.jxgtt.gov.cn/)上公開辦理結果。
到窗口次數2次。
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設定依據: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30號令):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辦理材料:
資質申請表
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
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
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
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
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報盤文件
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申請材料形式標準
1、由申請人編寫的文件按A4規格紙張打印;2、申請表中各項內容填寫完整、真實、清晰;3、申請材料的掃描復印件應清晰,電子光盤內容與紙質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
審查要點
(一)申請材料是否齊全;(二)申請表各項內容是否按填表說明要求及實際情況填寫;(三)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是否正確;(四)提供的附件是否符合要求;(五)申報單位人員、設備及業績等是否符合條件。
江西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乙、丙級資質辦理常見問題
問題:一般有哪些法定要件?
答案:申請有關資質時缺少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單位人員身份證明、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設備儀器清單、 業績證明材料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