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陜西省測繪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陜西省測繪地理信息政策法規體系日趨完善。
新修訂的《陜西省測繪條例》(簡稱《條例》)具有九個特點:
一是強化測繪工作 *** 職責。《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 *** 職能:做好本級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保護工作,指派單位或者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將本級財政資金為主體投入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運行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 *** 部門之間的測繪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提高測繪地理信息資源的利用效能,引導和支持企業提供測繪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地理信息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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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測繪地理信息監管職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招標投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單位實行行業信用管理,并通過信用信息平臺與相關部門實現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促進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誠信自律;強化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報送制度。
三是建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安全制度。《條例》以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為紅線,專設一章,明確規定:省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提供公共服務,并對衛星導航基準站建設實行備案管理;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有關單位應當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建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檔案,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四是建立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享及交換應用機制。《條例》以共享應用為主線,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獲取、處理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通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實現地理信息數據開放共享。通過建立地理空間信息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將分散的數據予以整合,推動信息互聯互通,強化地理空間信息數據為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自然資源管理提供保障。
五是明確地理國情監測成果應用。《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地理國情監測,規范使用地理國情監測成果??h級以上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保護生態環境、防災減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需要使用地理國情監測成果的,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提供。
六是建立健全應急測繪保障機制。《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應急測繪保障機制,制定應急測繪保障預案。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地圖、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等測繪成果,做好遙感監測、導航定位等應急測繪保障工作。
七是加強不動產測繪管理。結合不動產管理的新要求,《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 *** 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加強對不動產測繪的管理。權屬界址線發生變化的,有關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變更測繪。
八是完善航空遙感測繪管理機制。《條例》規定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全省使用財政資金獲取衛星遙感資料、航空遙感資料的工作,會同本級有關部門建立管理機制,提供公共服務,避免財政資金重復投入。推進基礎測繪部門從數據生產者向信息整合者轉變,更有效地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九是發揮各級機構管理職能。《條例》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下沉管理和服務,將丙、丁級測繪資質行政審批,測繪作業證核發和向社會公開地圖的審核等測繪行政權力事項委托下放至設區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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