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浙江省委、省 *** 關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規范引導,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編制印發《浙江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試行)》,指導相關部門及單位開展浙江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保障并改善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條件。
導則主要由基礎設施改造、小區環境優化、服務功能提升、施工和驗收等9大板塊內容組成。根據改造需求的輕重緩急分為“基礎設施改造”、“小區環境優化”、“服務功能提升”3部分,為不同地域、不同條件的小區制定適宜的改造方案及內容,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供技術支持。
根據導則,基礎設施改造立足道路、供水排水、電氣、燃氣等基本功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要求。在滿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小區可對小區的特色風貌、外立面等內容進行改造,進一步優化居民生活環境。對于特定有條件的小區,鼓勵開展小區內相關服務功能提升,合理利用小區公共用房、增設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加裝電梯、改造小區機動車位。在施工過程中,需由相關具有承接資質的企業,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文明施工,及時與建設單位及相關產權單位溝通。實行總體控制、階段落實、長期維護的改造原則,在日常維護和改造前后建立全周期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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