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測繪成果的知識產權,以及測繪成果的知識產權包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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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利用和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利用、交換和共享,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測繪應急保障等,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工作。第四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應急保障制度,為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提供及時、有效的測繪成果和技術服務。第五條 測繪成果管理和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測繪成果以及地理信息數據的安全。第六條 測繪成果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測繪成果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章 匯交與保管第七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接收、匯總和保管本行政區域的測繪成果資料。第八條 省級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設區的市、縣級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使用其他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測繪項目所在地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其中,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的測繪項目,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測繪項目出資人與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可以約定由一方向相應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并保證匯交的測繪成果資料真實齊全、整理規范。第九條 測繪成果資料實行無償匯交。屬于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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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匯交的基礎測繪成果副本包括:
(一)國家等級衛星定位測量、三角(導線)測量、水準測量、天文測量、重力測量的測繪點之記、成果表、網圖(路線圖)和相關技術報告;
(二)基礎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影像資料以及航空攝影驗收報告、索引圖、航空攝影儀檢定資料;
(三)遙感衛星和其他航天飛行器對地觀測所獲取的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以及數據說明文件;
(四)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和相關技術報告;
(五)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信息和相關技術報告;
(六)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圖和相關技術報告;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測繪成果。
應當匯交的非基礎測繪成果目錄包括:
(一)城鎮以及區域性沉降觀測成果目錄;
(二)管線測量成果目錄;
(三)地籍測繪成果目錄;
(四)房產測繪成果目錄;
(五)專題地圖(含影像圖)成果目錄;
(六)地理信息系統成果目錄;
(七)互聯網地圖的興趣點目錄;
(八)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成果目錄;
(九)水下地形測量、掃描測量成果目錄;
(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為具有共享價值的其他測繪成果目錄。第十條 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或者測繪項目出資人應當在測繪項目驗收完成之日起3個月內,向相應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時出具匯交憑證。
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在本年度7月和下一年度1月底前上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一條 省和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其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編制全省測繪成果資料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第十二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在收到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個月內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建立測繪成果資料檔案和數據庫。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加強測繪成果歷史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
詞語造句:用測繪造句(約30個)
測繪拼音: ce hui
測繪解釋: 測量和繪圖的統稱。
測繪造句: 1、例如,對于熱帶森林需要測繪一塊面積超過25公頃區域的各種樹木。
2、我們可以依靠手機、測繪應用軟件和其他新工具來增進公民權能,輔助我們的傳統外交。
3、他說發展中國家的科學家可以很容易地獲取這種測繪技術,他們可以通過桑格研究所的開放獲取政策利用該研究所的數據庫。
4、測繪月球稱為一項挑戰,原因在于它的顏色不會大幅變化。
5、發展機構應該分析并測繪社會 *** 結構。
6、一個精密的機電測繪技術識別出哪里心臟肌肉組織還活著但失去了功能,因為它沒有接受的到足夠的血液供給。
7、他還說,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這種測繪技術將徹底革新諸如監測以及控制傷寒等疾病的免疫接種項目等等公共衛生手段。
8、最常用的雷達能量回程測繪形式是基本反射率圖。
9、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于1975年建立的資源測繪促進發展區域中心(RCMRD)近年來已經獲得了成功。
10、設在肯尼亞內羅畢的這個中心為調查、測繪、遙感和GIS提供能力建設和顧問服務。
11、目前,中國已具備了很強的貧困評估和測繪能力。
12、科學家也打算進行一個類似的間日瘧原蟲的測繪項目。
13、精確測繪犁溝距間。
14、谷歌地圖創作團隊在圖像測繪方面取得了不可思議的進步,地圖搜索范圍似乎遍及到了地球上的每英寸土地。
15、印度的軍事需要能進行精確測繪和克什米爾山谷的3-D建模衛星,克什米爾山谷是 *** 常常從巴基斯坦進入印度的入口。
16、人類日常生活、科學研究、導航系統和測繪方式等都離不開時間。
17、這座射電望遠鏡的維護和運轉并非由天文學家負責進行,而是由挪威的測繪機構負責。
18、為了這個18個學分的副業,科羅拉多礦業學院的學生們要上致力于應對人道主義挑戰的工程課,這些課包括地下水測繪和可持續能源系統。
19、這筆專項資金將用于交河故城、高昌故城、北庭故城等26處文物遺址進行本體保護、設施建設,以及考古調查、勘探、測繪和發掘。
20、測繪成果屬于知識產權的,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
21、最后,赫德召集起來一個足夠大的、由有資歷的人組成的團體來承擔這一任務。1817年1月7日,他成立了“測繪官軍團”。
22、但是這并沒有阻止Ostoic及其同事測繪該公園及其周圍的森林砍伐。
23、除了能把機器翅果融合進入玩具,他說這個技術在三維測繪和衛星通訊中也可以應用。
齊齊哈爾市測繪管理細則
之一條 為保障測繪事業的發展,充分發揮測繪工作在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研究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黑龍江省測繪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細則。第三條 齊齊哈爾市城市規劃管理局為本市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管理、協調本市測繪工作。各縣(市)人民 *** 指定的測繪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縣(市)的測繪工作。省直、市直有關部門專業測繪單位負責本系統的測繪工作,在測繪業務上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的指導。第四條 市、縣(市)測繪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測繪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測繪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三)負責測繪單位的測繪資格和所承擔任務的審查工作;負責測繪產品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基礎測繪成果和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的接收、整理、儲存和測繪資料提供、測繪檔案管理及其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本轄區測繪項目的統計工作。
(五)負責測量標志的管理工作,對測量標志定期組織檢查維護。
(六)會同技術監督部門做好本轄區測繪儀器設備的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七)會同土地部門制定地籍測繪工作規劃并按規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第五條 本市申請測繪資格的單位,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審批。凡市內單位和個人,必須持有省測繪管理部門頒發的《測繪許可證》,經測繪管理部門驗證后,方可在本市從事規定范圍內的測繪活動。第六條 市外測繪單位和個人來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必須持有省級測繪部門簽發的《測繪許可證》,經市測繪管理部門驗證同意后,方可進行測繪。第七條 達到或超過下列限額的測繪項目,應將測繪計劃、技術設計書報市測繪管理部門審批。
(一)測圖限額:五百分之一地形圖或地籍圖,面積為二平方公里;千分之一地形圖或地籍圖,面積為五平方公里;二千分之一地形圖或地籍圖,面積為十平方公里;五千分之一地形圖,面積為二十平方公里。
(二)控制測量:三、四等平面控制測量,面積為二十平方公里;5秒三角或I級導線平面控制測量,面積為十平方公里;三、四等水準測量,長度為五十公里。第八條 測繪必須采用國家控制系統或城市獨立控制系統,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標準。
測繪單位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成果成圖,避免重復測繪。第九條 達到或超過限額的測繪項目由測繪單位向市測繪管理部門報送技術總結和測繪成果目錄。
對測繪成果和資料實行驗審制度:
(一)承擔經營性測繪任務的,由省、市測繪管理部門按審批權限對測繪成果的質量進行驗審,合格后由測繪單位將有關資料一并交測繪管理部門存檔;
(二)承擔指令性任務并屬城市基礎測繪資料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檢查驗審。
未經檢查驗審的成果目錄一律不準歸檔和提供使用。第十條 凡編制出版內部地圖和公開地圖(包括普通地圖、政區地圖、綜合地圖集、專題地圖、旅游圖、交通圖、教學地圖),應征得出版單位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將樣圖送市測繪管理部門審查后,報省測繪主管部門審批。
印制成的地圖送市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凡在本市轄區內完成本細則第七條規定的限額測繪任務的單位,均應向當地測繪管理部門提交完整的成果目錄,由市、縣(市)測繪管理部門統一管理。測繪管理部門可向有關單位推薦使用已有的測繪成果,其檔案、資料按國家和省的收費標準實行有償提供。
測繪成果屬于知識產權的,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第十二條 測繪檔案、資料管理應實行專人、專庫房、專柜管理,測繪檔案、資料應定期檢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第十三條 各種保密測繪檔案、資料應嚴格按照保密等級管理。使用單位領取或借用保密測繪檔案、資料后,不得擅自 *** 、轉借或復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時,需經市、縣(市)測繪管理部門批準,在使用過程中按原件密級管理。第十四條 使用測繪檔案、資料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密規定,每年年終向市、縣(市)測繪管理部門報送測繪檔案資料目錄清單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生失密泄密事件,應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甘肅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利用、銷毀和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測繪成果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測繪成果。
基礎測繪成果包括:
(一)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下進行的天文測量、三角測量、水準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等所獲取的數據、圖件;
(二)基礎測繪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影像資料,遙感衛星和其他飛行器對地觀測所獲取的基礎地理信息資料;
(三)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四)對城鎮及獨立分布的大型工廠、礦山所進行的控制測量、地形測繪數據、圖件;
(五)省內普通地圖集、基本地理掛圖等;
(六)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等。
非基礎測繪成果包括:工程測繪、房產測繪、地籍測繪、導航電子地圖等。工程測繪項目中所形成的屬于基礎測繪內容的成果,應按基礎測繪規定劃分和管理。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與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第五條 測繪成果實行分級匯交制度。
省級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市州及縣級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州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使用其他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州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測繪成果屬于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目錄。副本和目錄應當在測繪項目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內匯交。副本和目錄實行無償匯交制度。
市州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測繪成果目錄報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編制目錄向社會公布。第六條 國外組織或者個人與國內有關部門或單位合資、合作在本省內從事測繪活動所產生的測繪成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七條 測繪成果資料檔案由省、市州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測繪成果保管單位負責接收、搜集、整理、儲存和保管,不得損毀和丟失。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建立基礎測繪成果異地備份存放制度。第八條 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實行使用許可制度。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使用的,應當具備明確、合法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圍。
省外單位需要使用本省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提交所在地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第九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基礎測繪成果使用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提供使用的決定。能當場審查作出決定的,應即時審批。不準予提供使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準予使用基礎測繪成果的,應與申請人簽訂使用協議?;A測繪成果的保密要求、著作權、準予使用的范圍和方式等應當在協議中明確。第十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批準立項的部門應當書面征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避免重復測繪。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成果只限于獲得許可的法人單位內部使用。未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復制、編輯、出版、 *** 、轉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使用。確需復制的,必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復制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按原密級管理。
利用基礎測繪成果編輯出版地圖、開發地理信息系統和其他經營性產品,應當標注測繪成果的所有權。測繪成果公開出版發行的,依照新聞出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基礎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建設,并及時更新和完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相關數據,向社會提供服務,推進信息資源共享。
河北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成果管理,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匯交、保管、提供、利用、銷毀測繪成果和審核、公布本省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是指通過測繪形成的數據、信息、圖件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測繪成果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測繪成果。
下列測繪成果為基礎測繪成果:
(一)為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的天文測量、三角(導線)測量、水準測量、衛星大地測量和重力測量所獲取的數據及圖件;
(二)基礎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和影像資料;
(三)遙感衛星和其他航天飛行器對地觀測所獲取的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
(四)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五)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和信息;
(六)全省性地圖的基礎地理底圖的數據和信息;
(七)與基礎測繪成果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非基礎測繪成果,是指除基礎測繪成果以外具有專業內容的測繪成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測繪成果的共享政策和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的激勵措施,并及時協調解決測繪成果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工作。第六條 匯交、保管、公布、提供、利用和銷毀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有關檔案和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測繪成果的安全,防止損毀、丟失或者泄密。第七條 測繪成果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測繪成果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章 測繪成果匯交第八條 測繪成果實行無償匯交制度?;A測繪成果應當匯交副本;非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目錄。第九條 利用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按規定向提供財政資金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
利用其他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其出資人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一)測繪范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行政區域的,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二)測繪范圍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的,向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三)其他測繪項目向縣(市、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第十條 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應當自測繪項目驗收完成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
縣(市、區)和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分別于每年3月底、4月底前,向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上一年度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第十一條 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應當保證數據準確、資料完整,并整飾規范。第十二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后應當出具匯交憑證,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移交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第十三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年度編制全省的測繪成果資料目錄,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第三章 測繪成果保管第十四條 匯交的測繪成果資料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保管;按規定不予匯交的測繪成果資料由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其委托的單位保管。第十五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依照檔案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測繪成果資料歸檔保管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盜、防潮、防磁化、防泄密和防有害生物損害等措施,確保測繪成果資料的完整和安全。第十六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定期將基礎測繪成果資料備份后移送異地存放。第十七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對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資料,應當統一編號、登記造冊,并制定具體的保管、領取和借用措施;收發、傳遞或者派出人員外出攜帶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資料,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對經批準復制的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資料,應當按原件密級保管;在單位分立、合并或者被撤銷、終止時,應當按規定銷毀或者移交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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