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審核通過三峽電能有限公司電力業務許可(供電類)新申請,三峽壩區存量配電網合法合規運行的歷史遺留問題得以解決,這是華中能源監管局在監管轄區內頒發的首張非電網企業存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也是首張非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
宜昌三峽壩區存量配電網作為三峽水利樞紐配套工程,始建于1994年,目前是由三峽電能有限公司運營。配電網供電范圍為23.02平方公里,配電區域實行封閉管理,與國網供電邊界清晰,不存在交叉和重復建設問題。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簡化優化許可條件、加快推進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資質〔2018〕102號),華中能源監管局在許可審核中積極主動簡化優化配電項目核準(審批)證明材料和配電區域證明材料,不再要求三峽電能有限公司提交項目核準(審批)材料,只需提供地方 *** 能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其開展配電業務的證明材料和配電區域劃分意見。整個許可申報過程中,華中能源監管局多次與三峽電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座談,答疑解惑,加速推進三峽壩區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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